一次違法載人,可能讓你抱憾終生
一次不經意的搭乘,可能終結你寶貴的生命
一時疏忽大意,可能給親人帶來難以磨滅的悲痛
一次心存僥幸,可能讓你付出血的代價
近年來,不論是在城市道路,還是農村道路,三輪車以其方便、快捷的優勢,受到很多人的青睞,尤其是老年人和農村群眾,但隨之而來,因三輪車違法載人、酒后駕駛、無牌無證、車速過快所引發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給道路通行秩序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威脅,據交警部門分析,三輪車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三輪車駕駛人自身違法導致的,這些交通違法看似危害不大,重復無數次之后,悲劇也許就成為必然,留下的只有來不及的悔恨,鏡頭可以回放,生命不能重來!
案例一:
2018年07月15日5時30分許,在林州市姚村鎮白巖寺北30米路段,王某某無證駕駛載有五人的電動三輪車由北向南行駛時,因違法載人、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側翻,造成六人不同程度受傷,車輛損壞。
王某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法載人,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致使事故發生,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二:
2018年05月13日13時20分許,在林州市橫水鎮九家莊村西路段,劉某某醉酒駕駛載有蔡某某的無牌三輪電動車由東向西行駛時,與相對方向王某某駕駛的載有方某某的輕型普通貨車發生碰撞,致使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蔡某某和方某某不同程度受傷,兩車損壞。
劉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未靠道路右側行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某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未確保安全車速,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案例三:
2018年10月11日10時許,在安姚路東里村東路口,黃某某無證駕駛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由西向東左轉彎時,與由東向西孫某某駕駛的重型半掛車發生碰撞,致使黃某某當場死亡,車輛損壞。
孫某某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未保持安全車速;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讓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黃某某駕駛機動車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按照規定佩戴頭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案例四:
2019年5月3日21時30分許,在G234線林州市原康鎮寨南背村東路段,侯某某駕駛的豫E牌照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時,與由西向東的高某某無證駕駛的載有任某某的無牌三輪車發生碰撞,發生事故后裴某某駕駛的豫E牌照小型轎車由北向南行駛時從高某身上碾壓過去并駕車逃逸,致使高某死亡,任某受傷。
裴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造成人身傷亡的,未立即搶救受傷人員,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侯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高某某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進出道路,應當讓道路內的行人和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滾滾車流中,我們都是普通人,心存僥幸,必然引發悲劇,悲劇不能一再重演,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生命財產安全,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拒乘三輪車,平安出行,安全回家,珍愛生命!
林州交警提醒
三輪車發生事故時
乘車人根本來不及做任何反應
請不要使用三輪車載人
不要等到發生事故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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