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初級法院1月18日宣判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認定案中大部分控訴事實,裁定周焯華103項“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未遂)、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1項“黑社會罪”全部罪成,競合后判刑18年。其余多名被告亦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其中,被告張志堅被判刑15年,第二被告司徒志豪被判刑10年。
據了解,周焯華此前被控創立犯罪集團、非法賭博、清洗黑錢等289項罪名,其他嫌犯被控參加犯罪集團等罪名??胤阶C人超過90人。
澳門特區檢察院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對相關案件的嫌犯作出控訴,指控內容涉及黑社會的罪競合犯罪集團罪、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相當巨額詐騙罪(詐騙六博企及澳門特區)的部分、不法經營賭博罪、清洗黑錢罪(加重)。
2021年11月26日晚間,溫州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2020年7月,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依法對張寧寧等人開設賭場案立案偵查。現已查明,以犯罪嫌疑人周焯華為首、張寧寧等人為骨干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涉嫌在中國境內實施開設賭場犯罪行為,情節嚴重。
澳門特區政府司法警察局2021年11月27日表示,偵破一宗涉及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及洗黑錢罪的案件,拘捕包括周焯華在內的11名嫌犯。
澳門特區政府同一天發表聲明表示,收到內地有關部門的通報,特區警方根據之前刑事偵查所獲的證據,當天早上依法將周姓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涉案人員帶回警局調查。聲明中還重申,所有在澳門從事博彩業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澳門有關的法律規定。對于涉嫌違反澳門法律規定的行為,必將依法追究,絕不姑息。(總臺記者 肖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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