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進口汽車需要交納小汽車的消費稅的稅金有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其中,汽車消費稅小汽車的消費稅的一般計算公式為購車總額含增值稅金額÷117×稅率應繳汽車消費稅目前,我國進口汽車的消費稅主要從經銷商處征收,因此進口汽車的車價種。
其中,汽車屬于應征消費稅的商品之一消費稅的計稅基礎是按照銷售價格計算,即銷售價格=不含稅價格+消費稅因此,每輛不含稅價格10萬的小汽車需要加上相應的消費稅后才能得到銷售價格消費稅的稅率根據不同的商品而有所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消費稅稅目稅率表九小汽車1乘用車 1氣缸容量排氣量。
法律分析對于小汽車按不同車種排氣量的大小設置了3檔稅率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轎車稅率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轎車稅率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轎車稅率為8%,輕型越野車汽缸容量小于24。
法律主觀汽車消費稅指的是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8月13日發布通知,從2008年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通知表示,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
稅率為25%40升以上的,稅率為40%2中輕型商用客車統一按稅率5%征收3超級豪華小汽車零售價格為130萬及以上的乘用車中輕型商業客車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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