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生活
2021-08-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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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走路玩手機、吃飯玩手機
部分司機在開車過程中
“習慣性”接聽、撥打電話
甚至刷微信、拍抖音
徘徊在危險邊緣
這不,張女士就因為開車玩手機
釀成一場不可挽回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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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就覺得路邊大橋風景不錯,開著車想著沒事,就用手機拍攝視頻準備發抖音,等我回過神兒來,為時已晚,如今真是追悔莫及啊......”2021年7月26日,靈寶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事情經過
經審理查明,2021年5月11日上午8時許,被告人張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靈寶市開元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行至某村口路段時,因開車時拍攝短視頻,致其與被害人李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造成李某當場死亡開車發生事故致人死亡,車輛受損。經法醫鑒定,李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經事故責任認定,被告人張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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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后,被告人張某主動撥打120、110電話,并在現場等候處理。2021年6月17日,被告人張某與被害人李某的家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共計90余萬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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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寶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案發后主動到案開車發生事故致人死亡,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能夠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認罪認罰,對其可依法從寬處理并適用緩刑開車發生事故致人死亡,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駕駛車輛時拍攝視頻是分心駕駛的一種表現,司機朋友應時刻提高警惕,專心駕駛保證行車安全,切勿為了博取網絡熱度、增加粉絲,以身試法釀就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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